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5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召集人:董事会
(六)主持人:任正董事长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9,274,8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80,000 股的 53.72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0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80,000 股的 1.732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3,173,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80,000 股的 51.9965%。
(九)公司除李小波、冯东、辜明安、黄明董事、谢志勇监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89,223,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816,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2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79%;弃权 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89,223,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816,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2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79%;弃权 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189,223,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816,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2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79%;弃权 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89,223,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816,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2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79%;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9,274,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866,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352,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7 元
(含税),共派现 41,216,760 元。公司 2020 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9,223,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816,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2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79%;弃权 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含税)。
(七)《2021 年经营计划》
1.表决情况:
同意189,223,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816,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21%;
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5%;弃权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94%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67,001 股(前述三家关联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 172,207,860 股、6,100,000 股、6,100,000 股)。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情况:
同意 4,816,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9521%;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479%;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816,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2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79%;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9,223,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关联方)外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816,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21%;
反对 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79%;弃权 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