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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4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8-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书

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许君如、李小波、栾汉忠、申书龙、杨

砚琪、郑泰安、李越冬、辜明安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栾汉忠董事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和“第九节、公司治理”。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报告的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报告的意见。

     三、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

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四、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627,776.22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4,215,860.89 元,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8,588,084.67元。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97,228.1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20,130,295.71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5,733,067.55元。

     因2017年度母公司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

公司2017年度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

     2017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

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会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仍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仍为25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预案无异议。

     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8年经营

计划》。

     会议认为,该经营计划明确了2018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与要点,

公司应积极推进该计划的贯彻实施,会议同意该计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许君如女士、李小波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本次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

     九、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审核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