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4 月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史迎春先生、财务总监苏原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 公司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远大 指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远大物产 指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粮油 指 远大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远大油脂(新加坡) 指 GRAND OILS & FOODS (SINGAPORE) PTE.LTD
远大油脂(东莞) 指 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
鸿信食品 指 远大鸿信食品(广东)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鸿信食品有限公司)
远大生物农业 指 远大生物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远大生科植物保护(上海)有限公司)
远大生物农业(浙江) 指 远大生物农业(浙江)有限公司(曾用名:远大生态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麦可罗生物 指 陕西麦可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凯立生物 指 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远大控股 股票代码 00062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远大控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rand Industrial Hold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GRAND HOLDI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史迎春
注册地址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八路 4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22006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苏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 6 号变更为连云港经济技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术开发区高新八路 4 号;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
八路 4 号变更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八路 4 号。
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八路 4 号,222006;
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315100。
公司网址 http://www.grand-holding.cn
电子信箱 ydkg@grand-holding.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穹 谭卫、徐明晓
联系地址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八路 4 号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八路 4 号
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电话 0518-85153595 0518-85153595
传真 0518-85150105 0518-85150105
电子信箱 ydkg@grand-holding.cn ydkg@grand-holding.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898927XM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报告期内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报告期内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座 19-20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游世秋、杨贤武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 年
营业收入(元) 86,295,012,250.54 82,007,904,175.91 5.23% 81,561,908,37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77,311,326.23 114,594,011.79 -429.26% 222,141,582.30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03,326,327.08 -174,665,916.48 -302.67% 106,101,976.91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48,539,545.08 -841,937,116.50 46.73% 767,587,134.79
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4 0.23 -421.74% 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4 0.23 -421.74% 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3% 3.89% -17.22% 8.05%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 年末
总资产(元) 7,128,682,282.92 7,792,783,558.14 -8.52% 7,628,880,31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40,496,259.96 3,016,755,419.93 -12.47% 2,880,831,939.26
净资产(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86,295,012,250.54 82,007,904,175.91 详见第三节、四、2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