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远大控股)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 33,165,104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由上海远大产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产融)认购。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远大产融签署了《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与远大
产融签署了《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与远大产融签署了《远大产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远大产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凯军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远大产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02-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K37TX77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立平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130 号 903室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
远大产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凯军先生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资产重组及资产管理业务,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要的投资业务平台。
(三)财务数据
远大产融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 6月 30日/2021年 1-6月
项目 2020年末/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46,388.59 125,512.61
净资产 107,291.47 102,132.88
营业收入 51.42 372.05
净利润 1,869.75 -509.90
资产负债率 26.71% 18.63%
(四)股权控制关系
(五)远大产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3.8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远大产融签订了《远大产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方式
远大产融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新股。
2、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13.8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A股
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3、认购数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3,258,832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需要调整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4、认购金额
总认购金额为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
5、支付方式
在收到公司发出的缴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6、限售期
认购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权转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7、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在以下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时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远大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远大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远大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份;
(4)本次发行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同意。
8、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若认购人未按照本协议及缴款通知的约定履行认购义务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则每延迟一日,按未缴纳认购资金的万分之三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行人损失的,认购人应当予以补足。
(3)若因相关监管政策变化导致发行人不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及条件的,发行人终止本次认购不构成违约,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远大产融签订了《远大产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第 1 款第(4)项修改为“发行数量: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3,165,104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需要调整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2、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第 1 款第(7)项修改为“认购金额:认购人
同意按本协议约定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认购金额为不超过46,000.00 万元(含本数)。”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远大产融签订了《远大产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将《股份认购协议》鉴于条款第 2 条修改为“甲方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乙方拟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第 1 款第(4)项修改为“发行数量: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3,165,104 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需要调整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3、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第 2 款修改为“认购人同意在本协议第五条
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