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14:00在连云港花果山国际酒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15:00——2018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317,554,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8,634,538股的53.04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317,217,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8,634,538股的52.99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9名,代表股份337,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8,634,538股的0.056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指派苗红伟、吴波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7,38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反对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57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30%;反对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840%;弃权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7,38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反对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
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57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30%;反对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499%;弃权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7,38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反对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
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57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30%;反对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499%;弃权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7,463,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45,77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923%;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46%;弃权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7,38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反对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
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57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30%;反对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499%;弃权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7,438,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反对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0,97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71%;反对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499%;弃权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7,38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反对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6,57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30%;反对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840%;弃权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7,392,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反对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
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4,77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350%;反对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179%;弃权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71%。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提案9.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9.01选举金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7,267,64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0,01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30%。
表决结果:当选。
9.02选举秦兆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7,217,634,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表决结果:当选。
9.03选举白新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7,217,63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表决结果:当选。
9.04选举邵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