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4-2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200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180 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60 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威先生、石尧祥先生、贾立山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 8 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5 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09336571
7.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主要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 69,45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9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68,54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40,24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27%。
9.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作为兵器装备集团产融结合
平台,旨在为兵器装备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财务金融管理服务,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先后完成三次增资,现有股东单位 30 家,注册资本为 30.33 亿元。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财务公司不断做大规模、精益管理,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完善公司金融、汽车金融,具备为产业链上中下游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公司合并资
产总额 769.14 亿元,净资产 86.63 亿元,2023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39 亿
元,净利润 7.05 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4.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 200 亿元的存款服
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180 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 260 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的利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财务公司;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200 亿元;
4.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人民币 180 亿元;
3.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财务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
最高授信总额为 260 亿元,经销商融资不占用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财务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此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长安汽车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的利率,交易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相关业务定价公允、合理,且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