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6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 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60,747,663 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0.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4.10 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88,059,154.12 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662431_D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初余额 2,039,998,452.25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13,996,392.53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净额 231,393,524.48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 1,822,601,320.30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988,059,154.12 元。2020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52,079,253.48 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7,219,811.57 元;2022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231,393,524.48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30,692,589.53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 3100022429200120491 活期存款 1,017,956,278.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023900071110101 活期存款 449,376,869.9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 39550180801735963 活期存款 43,409,111.73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5001010120010031117 活期存款 77,277,611.5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111201013100435758 活期存款 234,581,448.86
合计 1,822,601,320.30
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非公开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 1,378,818,553.05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78,818,553.0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662431_D05 号专项报告鉴证。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 系列五期、NE1 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 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60,545.86 万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
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598,608.41 募集资金总 23,139.35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0,545.86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0,545.86 募集资金总 423,069.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82% 额
是否
已变 截至期末
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项目是否达 是否符 项目可行 未达到计
承诺投资项目和 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报告期投 累计投入 (%) 到预定可使 报告期实现 合预期 性是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