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3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茶园厂区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重庆市江北区政府为实施城市更新,指定下属单位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开集团”)负责对长安三工厂片区土地房屋进行收储。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被列入收储范围。公司拟与区城开集团签订《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储协议》,此次收储长安汽车可获得补偿价款 60,501.72 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茶园厂区资产处置暨签署收
储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路 2 号 21 层
4.法定代表人:陈和禄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621919159P
7.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园林绿化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综合开发、销售、租赁(凭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资质证书经营);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园林绿化施工;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书执业);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地整治;受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科技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1996 年 5 月 8 日
9.主要股东: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10.区城开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 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77,702,906.41
负债总额 3,447,804,737.50
净资产 2,829,898,168.91
营业收入 161,944,246.91
净利润 -5,281,958.17
12.经查询,区城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收储资产为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长安三工厂片区土地上权属长安汽车的建
筑物 75 项(面积 147,771.6 平方米)、构筑物 25 项、附属设施 50 项,资产原值总
计 32,15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累计折旧 22,745 万元,账面净值 9,412 万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3,624 万元,账面价值 5,788 万元。
2.权属状况说明
上述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收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收储标的物
位于长安三工厂片区土地上建筑物(面积 147,771.6 平方米)、构筑物及相关
附属设施。
3.收储价格
根据现行重庆市及江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及补偿标准,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次收储价款共计人民币 60,501.72 万元。
4.付款计划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即
60,501.72 万元。
5.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签订移交确认书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通知要求申请办理产权注销手续。
(2)乙方保证被收储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权属明晰,具有完全处置权,无任何抵押、查封或者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3)协议签订之日起,属于收储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乙方不得处置。
(4)甲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收储价款。
6.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待政府政策确定后生效。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长安汽车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长安汽车存量资产,有效落实长安汽车第三次创业转型布局,并符合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导向及政策支持。本次资产处置预计收到的价款扣减资产账面价值和处置税费后预计增加长安汽车净利润 3.56-4.20 亿元,具体以公司年报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交易对手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储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