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96号文《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对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96号文《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762,4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109,762.40元后实际净募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982,890,237.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2846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本公司该前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无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长安汽车城乘用车建设项目及长安汽车发动机产能结构调整项目。
截至2020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289.0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8,289.0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5年:90,890.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16年:107,398.51
2017年:无
2018年:无
2019年:无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期间: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号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达到预
目 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定可使用状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长安汽车城 长安汽车城
乘用车建设 乘用车建设 99,144.51 99,144.51 99,144.51 99,144.51 99,144.51 99,144.51 - 2017/7/31
1 项目 项目
长安汽车发 长安汽车发
动机产能结 动机产能结 99,144.51 99,144.51 99,144.51 99,144.51 99,144.51 99,144.51 - 2017/12/31
2 构调整项目 构调整项目
合计 198,289.02 198,289.02 198,289.02 198,289.02198,289.02 198,289.02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是否达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累计产 注 1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3 月 累计实现 到预计
能利用率 (未经审计) 效益 效益
1 长安汽车城乘用车 74.63% 35,768 -24,918 -59,408 -19,559 -12,332 -116,217 否注 2
建设项目
2 长安汽车发动机产 74.59% 64,385 88,161 82,838 137,562 12,749 321,310 否注 3
能结构调整项目
注1:“承诺效益”为本公司预计达产后每年可实现的税后利润,其中,长安汽车城乘用车建设项目的单车税后利润计算方 式为:单车税后利润=单车销售价格-单车折扣折让-单车增值税-单车成本-分配的单车税金及费用,长安汽车发动机产能结构 调整项目的税后利润计算方式为:单台税后利润=单台内部销售价格-单台增值税-单台成本,预计营业收入及税后利润详见 附注2及附注3。
注2: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提及,长安汽车城乘用车建设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度营业 收入1,791,090万元,税后利润35,768万元。2017年,本项目实现营业收入881,138万元,税后利润-24,918万元,营业收入 和税后利润均未达到预期,主要是因为本项目处于投产初期,产销量较低所致;2018年,本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506,126万 元,税后利润-59,408万元,营业收入与税后利润未达预期,主要是因为2018年汽车市场整体下滑,公司为确保市场份额, 本公司投入较多的促销资源,导致产品利润率相应出现下降;2019年,本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053,019万元,税后利润 -19,559元,营业收入与税后利润未达预期,主要是因为2019年汽车市场整体进一步下滑,市场竞争激烈,本公司乘用车产 销量和利润率下降;2020年1-3月,本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62,291万元,税后利润-12,332万元,按年度折算营业收入与税后 利润未达预期,主要是因为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公司汽车销量同比大幅下滑,导致本公司乘用车业务亏 损。
注3: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提及,长安汽车发动机产能结构调整项目达产后,主要生产H系列、 EA系列、S系列发动机,可实现年度营业收入622,335万元、税后利润64,385万元。2017年,本项目实现营业收入593,218万元,税后利润88,161万元,虽营业收入未达预期,但税后利润超过预期;2018年,本项目实现营业收入595,479万元,税后利润82,838万元,虽营业收入未达预期,但税后利润超过预期;2019年,本项目实现营业收入578,465万元,税后利润137,562万元,虽营业收入未达预期,但税后利润超过预期;2020年1-3月,本项目实现营业收入82,889万元,税后利润12,749万元,按年度折算营业收入和税后利润均未达预期,主要是因为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公司汽车销量同比大幅下滑,导致本公司发动机结构调整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由于本公司生产的发动机基本全部用于集团内分子公司自用生产整车,而非对外销售,上述收入和税后利润系按照发动机内部销售数据模拟测算,项目效益最终体现在本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汽车整车中。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6年度报告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6年末累计
序号 投资项目 实际使用 年报披露 差异 备注
1 长安汽车城乘用车建设项目 99,144.51 99,144.51 - -
2 长安汽车发动机产能结构调整项目 99,144.51 99,144.51 - -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6年度报告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