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6—7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6年 3月31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材料通过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报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审核。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转发的国资委《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6]734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