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5—6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35.06%-43.33% 盈利: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90,000万元–520,000万元 362,809.3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约1.05元-1.12元 盈利:0.78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因公司来源于合资企业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和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增加,重庆长安自主品牌(特别是自主乘用车)销量提升和产品结构调整,上半年盈利同比大幅提升,致使公司半年度业绩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
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1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亿元-52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