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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3 深市 吉林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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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9-022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9年4月24日9:30—11:30,13:00—15:00的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28人,代表股份数444,371,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6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383,379,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数60,992,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4,324,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46,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

  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4,324,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46,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

  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3、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44,324,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46,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

  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同意444,324,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46,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

  反对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44,358,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
  反对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80,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反对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303,009,725.44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30,300,972.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810,764,704.19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348,830,988.60元,2018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2,634,642,468.49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6、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444,356,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反对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77,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1%;

            反对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44,324,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6,246,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87%;

            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2,769,962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2,778,181元。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商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商业(国家
业(国家专项控制、专营除外);汽车租赁服务、自有房地产  专项控制、专营除外);机械修理、仓储;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经营活动;机械修理、仓储;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  种进口商品除外)进口;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药科研与开发;汽营的12种进口商品除外)进口;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药  车租赁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科研与开发(凭相关批准文件开展经营活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62,769,962股,全部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62,778,181股,全部为普通股。
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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