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8-00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01,084.13 273,669.71 10.02%
营业利润 187,886.18 162,803.64 15.41%
利润总额 193,812.44 174,008.63 1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011.55 166,649.14 12.22%
基本每股收益(元) 1.61 1.45 11.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3% 9.43% 0.20%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185,663.22 2,034,050.33 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30,878.62 1,863,914.55 8.96%
股本(万股) 116,277.00 89,443.84 3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7.47 16.03 8.98%
注:1、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公司以2017年6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3股,派3.00元(含税)。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894,438,433股变更为
1,162,769,962股。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按调整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重新进行了计算。
为便于数据对比,本报告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亦按照送股后的股本进行计算。
3、根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并对上年同期的营业利润进行了调整。上述调整对公司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没有影响。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营业总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2%,主要系本期医药
产品营业收入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12.22%,主要系包括对广发证券在内的对外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末股本较期初增长30%,系2017年实施2016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3股,派3.00元(含税)所
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894,438,433 股变更为
1,162,769,962股。
三、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合并报表数据,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公司计划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李秀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淑媛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强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