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16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立实业,证券代码:000622)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恒立实业”变更为“*ST 恒立”,证券代码仍为“000622”。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恒立实业”变更为“*ST 恒立”;
3、股票代码:仍为“000622”;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5 月 6 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第三点指出存在可能导致对恒立实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
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督促管理层全力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深挖潜能,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相关配套产业转型发展的进程,全力提高公司营收能力和盈利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目前,公司已组建了一支技术过硬、业务精湛、资源丰富的专业成熟团队。2024 年,公司将加速推进在手订单的生产交付,并积极拓展市场和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在加快新业务市场开拓的同时提升资产的总体运营效率和资产质量。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将注重梳理各个子公司的业务结构,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加快资金回笼,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协同能力,达到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并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和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
各项费用支出,合理量入为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四)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公司将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综上,公司将结合实际发展战略,以增强公司中长期竞争能力、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目的,抓住能源产业变革和转型升级的机遇,积极布局新业态的发展,深入挖掘产业升级的市场潜力,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进行探索,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寻求业务转型发展,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
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4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8245282
传真:(0730)8245129
电子邮件:yyhl@public.yy.hn.cn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 116 号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