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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新华联: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4-03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傅军先生、冯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马晨山先生、董事张建先生参加;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
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资格审核,同意王赓宇先生、马晨山先生、杨云峰先生、苟永平先生、褚峰先生、张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在换届选举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直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资格审核,同意董克用先生、蒋赛女士、杨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蒋赛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董克用先生、杨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在换届选举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直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拟向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每人每年 24 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同时,拟向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星期四)13:30,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新华
联集团总部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赓宇,男,198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2011年起任职于海通国际、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等机构。现任北京华软盈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 赓 宇 先 生 通 过 湖 南 天 象 盈 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1,20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20.4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王赓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赓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马晨山,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中央电视台记者;2004年1月至2006年5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声像中心副主任;2006年6月至2009年1月任中华合作时报社编委、党委委员;2009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华合作时报社副社长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声像中心常务副主任;2011年1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光明日报经理部总经理兼任集团办公室主任、发行部主任、摄影美术部主任;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任四川省广元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2018年1月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总裁;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马晨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于2023年9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于2023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杨云峰,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湖南新华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办工作;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市明天商贸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7年1月至2019年1月历任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兼任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杨云峰先生持有公司88,3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曾于2023年9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于2023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苟永平,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财经委员会委员、环资委委员。1996年7月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同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天津大港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经理等职务。2003年9月至2011年6月历任湖南燃气工程部经理、青海格尔木新华联燃气总经理、乐都新华联燃气董事长、湟中新华联燃气总经理、北京新华联燃气副总经理等职。2011年7月任西宁新华联地产项目筹备组长。2011年10月任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兼任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2月任公司助理总经理兼西北大区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总裁;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
董事长;2024年2月兼任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宁教育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苟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褚峰,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具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起历任全国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干事、法制工作处副处长、社区工作处处长、协调督导处处长,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共青团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兼纪委书记,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褚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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