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11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及召开债权人会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23 年 11 月 14 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
书》〔(2023)京 01 破申 461 号、(2023)京 01 破申 1006 号、(2023)京 01 破申
1007 号〕及《决定书》〔(2023)京 01 破 389 号、(2023)京 01 破 390 号、(2023)
京 01 破 391 号〕,裁定受理公司及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 3 家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在公司预重整期间已经申报的债权,无需再行申报)并参加债权人会议。
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及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的债权人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内搜索“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查阅相关债权申报公告文书,
债权人应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含当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在公司、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等 3 家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阶段提交的债权申报及调查材料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债权涉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计算
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以前述 3 家公司被裁定受理重整之日(即
2023 年 11 月 14 日)作为基准日进行调整。
债权申报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index/81067
联系电话:010-80538791、010-80559897、010-80538944、15727337605(工作日 9:30-12:00, 14:00-18:00)
电子邮箱:xhlwlglr@vip.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邮政编码:101116)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30 以现场和网络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新华联置地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长沙铜官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
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