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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5

*ST新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11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及召开债权人会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23 年 11 月 14 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
书》〔(2023)京 01 破申 461 号、(2023)京 01 破申 1006 号、(2023)京 01 破申
1007 号〕及《决定书》〔(2023)京 01 破 389 号、(2023)京 01 破 390 号、(2023)
京 01 破 391 号〕,裁定受理公司及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 3 家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在公司预重整期间已经申报的债权,无需再行申报)并参加债权人会议。

  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及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的债权人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内搜索“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查阅相关债权申报公告文书,
债权人应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含当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在公司、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等 3 家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阶段提交的债权申报及调查材料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债权涉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计算
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以前述 3 家公司被裁定受理重整之日(即
2023 年 11 月 14 日)作为基准日进行调整。

  债权申报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index/81067

  联系电话:010-80538791、010-80559897、010-80538944、15727337605(工作日 9:30-12:00, 14:00-18:00)

  电子邮箱:xhlwlglr@vip.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邮政编码:101116)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30 以现场和网络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新华联置地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长沙铜官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
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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