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09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基于对公司重整成功的坚定信心以及资产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看好,为支持公司重整等相关工作开展,稳定公司股价,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起(含 2023 年 5 月 22 日)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人民币 1 亿元-2 亿元。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0),新华联控股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29 日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2,294,277 股,增持股份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 2%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5),新华联控股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2023 年 6 月 7 日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7,933,777 股,自新华联控股增持计划披露日至该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 2%。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通知函》,获悉新华联控股于 2023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8 月 11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24,831,000 股,增持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增持计划披露以来,新华联控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2,764,777 股,累计增持股份达公司总股本的 3.31%,累计增持金额为 10,014.81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8 月 11 日
股票简 *ST 新联 股票代码 000620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股等)
A 股 24,831,000 1.31
合 计 24,831,000 1.3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50,286,364 60.65% 1,175,117,364 61.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50,286,364 60.65% 1,175,117,364 61.96%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新华联控股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起(含 2023 年 5 月 22 日)3 个
行已作出的承诺、 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人
意向、计划 民币 1 亿元-2 亿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2)。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 是√ 否□
理办法》规定的免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新华联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备查文件
新华联控股《通知函》。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