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07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崇基”)和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方舟”)就贷款偿还存在争议,海立方舟将公司、新崇基起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要求新崇基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等,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7 号),青岛中院对海立方舟与新崇基就贷款偿还存在争议做出
民事调解,约定新崇基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偿还借款本金等。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中院《执行通知书》【(2023)鲁 02 执 1408 号】,海立
方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岛中院已立案,责令公司及新崇基履行【(2022)鲁 02 民初 1640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支付相关债务利息,负担案件执行费。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 2,166.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92%。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事项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未清偿到期债务及强制执行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