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06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 新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除公司前期已公告的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相关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 2023-052 号《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6,000,000 股,未减持公司股票;自增持计划披露以来,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28,294,2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以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已指定临时管理人(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 2023-025、051 号公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9.4.1 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