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3-00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3.4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616.05%(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担保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伟业”)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签署一系列合同,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向新华联伟业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8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涉诉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3),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因上述借款涉及的金融纠纷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伟业、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新华联”)分别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抵押合同》,约定借款本金 7.99 亿元展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长春新华联以
其名下部分不动产进行抵押。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日及2022年 5 月 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
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伟业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华联伟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99 亿元,本次担保为借款
展期提供的担保,担保后公司为新华联伟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7.99 亿元,此
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57.5506 亿元,资产负债
率 70%以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9.5442 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
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本年度担 已使用 本次担保 此次担保额
公司 被担保方 保授权资 资产负 本次 后资产负 度占上市公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 最近一期 产负债率 债率 使用 债率 70% 司最近一期 是否关
比例 资产负债 70%以上 70%以 担保 以上授权 经审计净资 联担保
率 总额 上的担 额度 担保的余 产比例
保额度 额
长春新华联 新华联伟业 100% 91.37% 1,000,000 344,594 79,900 575,506 30.11%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星湖工业区甲 6 号
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陈浩然
注册资本:13,537.66 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制售中餐、西餐(含冷荤凉菜裱花);销售酒、饮料;零
售卷烟、雪茄烟;美容(医疗性美容除外)美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设计、建
造、出租、出售高档住宅及配套设施;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会
议服务;打字复印;信息咨询;健身服务;租赁汽车;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新华联伟业 100%
的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华联伟业资产总额 203,088.96 万元,负债总额
179,841.4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9,781.7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9,841.47
万元),净资产 23,247.4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011.62 万元,利润总额
-2,407.73 万元,净利润-3,756.5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新华联伟业资产总额 188,566.42 万元,负债总额
172,299.3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9,219.7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2,299.30
万元),净资产 16,267.13 万元;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26.91 万元,利润总额
-6,980.01 万元,净利润-6,980.37 万元。
新华联伟业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长春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等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为实现抵押权、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执行和解及增加担保措施是基于新华联伟业实际经营状况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3.49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6.0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77.67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12.79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