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8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获得法院受理的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受理了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被申请破产重整案件。2022 年 9 月 9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北京市一中院已指定新
华联控股管理人。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拟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一中院定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
午 9 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新华联控股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063、069、077 号公告。
二、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息网发布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 时,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设有《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表决议案,采取网络投票
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期限截至 2022 年 11月 28 日下午 17 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经统计,《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通过。”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