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6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华联 股票代码 0006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鲁炳波 彭麟茜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
集团总部大厦 集团总部大厦
电话 010-80559199 010-80559199
电子信箱 xin000620@126.com xin000620@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20,724,643.73 1,919,444,605.20 1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92,997,756.85 -725,878,444.43 -3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55,345,000.22 -747,682,159.50 -41.1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482,829.53 426,624,517.64 -102.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0.38 -36.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 -0.38 -36.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00% -11.72% -34.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1,671,956,374.58 43,115,873,472.90 -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63,954,061.15 2,653,761,419.63 -37.3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69,50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华联控 境内非国 冻结 1,160,272,587
股有限公 有法人 61.17% 1,160,272,587
司 质押 1,133,641,558
北京赣商 境内非国
投资股份 有法人 4.06% 76,991,397
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 境内非国
永晟科贸 有法人 1.89% 35,875,000
有限公司
西藏雪峰
科技投资 境内非国 1.63% 30,967,718
咨询有限 有法人
公司
吴伟 境内自然 1.58% 30,000,000
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南方中
证全指房 其他 0.40% 7,585,700
地产交易
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吴梦玲 境内自然 0.34% 6,412,282
人
黄山海慧 境内非国
科技投资 有法人 0.29% 5,532,362
有限公司
李朝杰 境内自然 0.26% 5,009,977
人
李莉娜 境内自然 0.16% 2,970,00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致行动的说明 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北京赣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 76,991,397 股;北京恒天永晟科贸有限公
情况说明(如有) 司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 35,875,000 股;黄山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持有 5,532,362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获得法院受理的公告》。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湖南富兴”)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债权人身份向北京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新华联控股进行破产重整,北京市一中院已裁定受理。详情请见公
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2-061 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