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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4

新华联: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0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刘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周向阳先生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仍继续担任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汤灏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赵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 划 ( 草 案 ) 摘 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发 布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傅军先生、马晨山先生、苟永平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杨云峰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傅军先生、马晨山先生、苟永平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杨云峰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持股计划草案
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提前终止持股计划等事项;

  2、决定延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行使,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具体处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汤灏璠,男,1981 年 7 月出生,2012 年至 2018 年 1 月历任新华联控股有限
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常务副总监;2018 年 2 月至今历任公司招标与集采中心总监兼北京正联商贸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兼北京正联商贸公司董事长。

    汤灏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傅军先生之女的配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斌,男,1983 年 1 月出生,天津市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就职于新华联集团地产板块,历任出纳、会计、财务部助
理经理、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内蒙古新华
联置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总监;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新华联不动
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常务副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新华联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赵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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