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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新华联: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0-04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或“本公司”)董事会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网下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8,719,77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03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99,999,990.13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9,899,999.8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60,099,990.31 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2015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98,719.7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57,501,270.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25 号)。

  2、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6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采用网上面向拥有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拥有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
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总额为 1,300,000,000.00 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9,5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280,500,000.00 元,
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 2015 年 4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34 号)。

  3、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0 号)核准,由公司主承销商西南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00,000,000.00 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985,000,000.00 元,已由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62 号)。

  4、 2017 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5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西南证
券“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17]23 号)。2017 年 7 月 4 日,此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共募集资金净额
557,100,000.00 元,存放于西南证券的托管账户(账号:3100021819200055529)。该项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8-27 号)。2017 年 7 月 5 日,西南证券已将 557,100,000.00 元
汇入公司账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 05060120480000522)。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064,425,787.97 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590,391.49 元;2019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65,509.95 元,2019 年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64.11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065,091,297.92 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590,027.38 元。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于 2019 年 8 月 5 号销户,在销户当日将余额 1,742.26 元
转出至其他募投项目账户(中信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711571018260000450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2、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280,500,000.00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1,046.78 元,补充流动资金 401,046.67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11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85,831,070.77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31,070.81 元。

  该债券已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完成本息兑付并摘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已销
户,故将余额 0.04 元转出至其他募投项目账户(中信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
(7115710182600004503))。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4、2017 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557,100,000.0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7,100,000.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根据《管理细则》,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公司于2015年3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签订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于2015年4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签订了关于2015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于2015年6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签订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西南证券于2016年6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签订了关于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撤销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分别变更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支行和06000140900016321。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醴陵新华联房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7115710182600024334 0.00        2015 年非公开
产开发有限公司 司北京媒体村支行                                  发行股票

新华联文化旅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5 年公开发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  7115710182600025081 0.11        行公司债券


合 计                                              0.11

  注:2017 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金账户不是专款专户。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报告期内注销。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已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完成本息兑付并摘牌,银行账户已于报告期内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2、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7 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附件 1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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