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2-035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
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傅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新华联嘉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1年6月,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惠州市新华联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嘉业”)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抵
押合同,以惠州嘉业及其子公司惠州市国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交通银行借款,借款额度6亿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6月29
日至2014年6月29日。截至2011年末,惠州嘉业从交通银行提用的借款金额
为3亿元。
现因交通银行要求惠州嘉业对2012年以后提用的借款提供补充担保,为确
保项目惠州项目顺利开发,本公司同意以本公司名义对惠州嘉业自2012年1月
1日以后从交通银行提用的借款追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3亿元。保证期
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审批。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株洲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增加公司经营性土地储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近期株洲某经营性地块土地使用权竞买
活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董事会权限内参与本次竞买。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