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ST 圣方 证券代码:000620 公告编号:2011-007
关于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暨新华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
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15日,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如下批复文件:
一、《关于核准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华联控股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48号)。主要内容如下:
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1,027,274,008股股份、向北京长石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4,474,008股股份、向北
京合力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3,702,202股股份、向科瑞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03,679,295股股份、向泛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43,607,048股股份、向巨人
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3,607,04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二、《关于核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49号)。
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证监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黑龙江圣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核准豁免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而增持1,095,450,218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1,150,113,912股股
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1.9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据此,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同时,新华联控股有限公
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义务亦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
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实施本次
定向发行股份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