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3-47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上午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
店 1115 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虞节玉先生、总会计师汪涛女士任期即将到期,且二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积极协助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根据总经理王杨林先生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虞节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汪涛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均为三年。(虞节玉先生、汪涛女士简历附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涛女士任期即将到期,且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积极协助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根据董事长万涌先生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汪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汪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汪涛女士简历附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全屋定制及家具板扩能项目投资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
设全屋定制及家具板扩能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新材料”)利用其现有土地投资建设全屋定制及家具板扩
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 3,700 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10 万㎡定制家具和 10
万樘生态门规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积极推进海螺新材料项目建设进度。
为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打造“全屋定制数字化工厂”,经进一步调研,董事会同意海螺新材料增加投资额 800 万元,增加投资额主要用于配套设备升级、展厅等建设,调整后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金额约为 4,500 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年产 10 万㎡定制家具和 10 万樘生态门规模产能不变。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虞节玉简历
虞节玉,男,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芜湖型材公司一二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三分厂厂长、新疆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唐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分管市场营销工作,兼任唐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缅甸海螺(曼德勒)绿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虞节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虞节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汪涛简历
汪涛,女,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4 年毕业于南华大学,同年加入宁国水泥厂,历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分管财务及董事会事务管理工作,兼任宁波海螺塑料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汪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汪涛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 号
邮政编码:241006
联系电话:0553-5965951
传真号码:0553-5965933
电子邮箱:hlxc@chinaconc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