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2-33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 号)文件精神,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申请失业保险稳
岗返还,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款 75.16 万元。
根据公司与来宾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相
关条款,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海螺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收到来宾华侨管理区财政局扶持资金 173.41 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
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计入公司 2022 年度“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 2022 年税前利润
248.57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