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8-33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25日,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接股东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 安环境”)《减持告知函》获悉,盾安环境于2018年5月25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50 万股。同时,盾安环境还于2017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平台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9万股,两次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6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1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18年5月25日 6.45 5,500,000 1.5278
浙江盾安
人工环境 集中竞价交易 2017年12月29日 8.3782 590,000 0.1639
股份有限 其它方式 - - - -
公司
合计 - - 6,090,000 1.69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浙江盾安 合计持有股份 13,000,000 3.6111% 6,910,000 1.9194
人工环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00,000 3.6111% 6,910,000 1.9194
股份有限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是指2018年5月25日和2017年12月29日两次
减持行为。2017年 12月 29 日减持前,盾安环境持有公司股份为
13,000,000股,持股比例为3.611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盾安环境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2、本次减持前后,盾安环境均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但根据监管要求,盾安环境减持公司股份需遵守2017年5月27日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其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述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