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2-37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2年8月18
日在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2半年
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2年上半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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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签
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到期,经与海螺集团商议,为保持品牌
和市场的连续性,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监事会同意续签《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期限五年,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计费标准维持不变,按照公司年度型材净销量以10元/吨
向海螺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每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以获
得“海螺”“CONCH”牌商标使用权。预计总费用不超过3500万元。
因海螺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鉴于该项关联交易金额及本年度公司
与海螺集团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5%,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所需,有利于保持公司
品牌和市场的连续性。商标使用费的计费标准与前期合同一致,按照正
常商业条件并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内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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