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拟向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3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现就截至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签署日,公司在最近十二月内发生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资产交易事项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浙江连
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完成
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收购事项已完成。
上述交易事项为公司深化完善医疗美容板块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在医美领域的影响力,与本次交易无直接关系,交易涉及的资产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的情形,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资产交易事项外,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依据《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资产交易事项。
特此说明。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