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2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4 月 12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82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62 元/份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12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20 万
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在公司办公区张贴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5)。
3、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对业绩考核相关内容予以补充说明。
4、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0)。
5、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4 月 12 日。
2、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820 万份。
3、授予人数:14 名。
4、行权价格:12.62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其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派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则该激励对象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目标等级 业绩考核指标 行权比例
A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1 年合并报表经审计净 100%
利润增幅不低于 390%
B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1 年合并报表经审计净 80%
股票期权 利润增幅低于 390%,但不低于 310%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1 年合并报表经审计净
C 利润增幅低于 310%,但不低于 200% 50%
D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1 年合并报表经审计净 0%
利润增幅低于 200%
A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2 年合并报表经审计净 100%
利润增幅不低于 1390%
B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2 年合并报表经审计净 80%
股票期权 利润增幅低于 1390%,但不低于 129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2 年合并报表经审计净
C 利润增幅低于 1290%,但不低于 1190% 50%
D 以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2 年合并报表经审计净 0%
利润增幅低于 1190%
注:上述“净利润”为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净利润,指当年实现的经审计后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但剔除本次及后续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