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二、会议召集情况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出《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班均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4 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5 人、代表股份数388,813,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84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6 人,代表股份数 321,820,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17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
共有 19 人,代表股份数 66,992,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 388,50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5%;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弃权 7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522,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37%;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7%;弃权 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6%。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386,50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1%;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15%;弃权 2,07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22,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225%;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7%;弃权 2,0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8%。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386,50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1%;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弃权 2,07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22,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225%;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7%;弃权 2,0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8%。
(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86,50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1%;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弃权 2,07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22,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225%;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7%;弃权 2,0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8%。
(2)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转型项目投入、新业务培育。
(1)表决情况:
同意 339,643,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40%;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弃权 48,930,229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45%。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22,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225%;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7%;弃权 2,0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8%。
(2)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85,85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9%;反对 8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7%;弃权 2,07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72,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451%;反对 88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31%;弃权 2,0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8%。
(2)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方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田汉先生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关联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89,736,131 股,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0,385,642 股。
(1)表决情况:
同意 66,382,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83%;反对 30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1%;弃权 2,0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16%。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22,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225%;反对 30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63%;弃权 2,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12%。
(2)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方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田汉先生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关联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89,736,131 股,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0,385,642 股。
(1)表决情况:
同意 66,382,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83%;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2%;弃权 2,07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35%。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22,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225%;反对 23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7%;弃权 2,0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8%。
(2)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方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田汉
先生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关联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89,736,131 股,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0,385,642 股。
(1)表决情况:
同意 66,382,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83%;反对 30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1%;弃权 2,0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16%。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522,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225%;反对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