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4-01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92,199,3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焦作万方 股票代码 00061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永锭 李蕙鑫
办公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传真 0391-2535597 0391-2535597
电话 0391-2535596 0391-2535596
电子信箱 jzwfzqb@163.com jzwfzqb@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为铝冶炼及压延加工,配套火力发电。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铝液、铝锭及铝合金制品,公司主要产品的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运输、电力、包装等多个领域,同时随着绿色能源、环保减排的要求日益提高,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站、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也正在被越来越多地运用。
公司坚持“以利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的经营策略,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以铝冶炼及压延加工为主,兼顾对外投资的多元化经营模式,对外投资涉及煤炭、碳素、稀土、金融等产业。
(二)公司所处市场地位
公司是河南省百强企业和河南省电解铝骨干企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员单位、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和焦作市首家上市公司,是国内首家产业化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技术的电解企业,开启了我国大型预焙槽全面应用的时代。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目前公司已形成较稳定的“煤--电--铝--铝加工”一体化产业布局,形成了上下游一体化的协同优势,公司主要通过自有热电厂供电,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当地采购以及投资相关产业链公司等方式,确保原材料长期稳定供应,使公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绩提供了保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7,898,215,755.99 7,840,386,822.19 7,845,694,124.30 0.67% 7,871,596,875.12 7,877,535,80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801,650,707.26 5,295,308,589.36 5,295,308,589.36 9.56% 5,093,454,791.79 5,093,454,791.79
净资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 年
2023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6,186,553,848.06 6,676,094,278.60 6,676,094,278.60 -7.33% 4,917,909,771.65 4,917,909,771.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93,046,799.96 303,080,712.74 303,080,712.74 95.67% 396,619,026.90 396,619,026.90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90,836,269.60 249,188,710.20 249,188,710.20 137.10% 651,587,107.79 651,587,107.79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51,744,290.52 628,301,260.21 628,301,260.21 35.56% 95,993,126.83 95,993,126.83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7 0.254 0.254 95.67% 0.333 0.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7 0.254 0.254 95.67% 0.333 0.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9% 5.84% 5.84% 增加 4.85 个百分比 8.01% 8.0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
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
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
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07,331,178.88 1,975,441,723.68 1,579,415,334.94 1,524,365,61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589,593.16 108,327,331.12 221,453,536.33 239,676,339.3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642,494.36 109,085,922.66 219,249,404.5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