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0-00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 年度,公司母公
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 111,290,386.04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6,643,086.76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1,129,038.60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95,514,048.16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 10%。
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计划,经董事会研究审议决定,公司
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92,199,39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1,921,993.94
元(含税),2019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2.48%,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专业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焦作万方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方案待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