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临 2020-4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开市起
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4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由“*ST天首”变更为“ST 天首”,股票代码仍为“000611”。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4、经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54.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5.3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31.74 万元;2020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7.3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7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2.32 万元;2020 年半年度公司业绩经财务部门测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600 万元至-1700 万元之间。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其它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天首”变更为“ST 天首”;
3、股票代码仍为“000611”;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 年 7 月 24 日;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由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起
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天首发展”变更为“*ST 天首”,股票代码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仍为“000611”未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0]第 2230 号),公司 2019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4,654.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5.3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31.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0,256.08 万元。根据上述审计结果,公司形成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经消除,同时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654.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245.3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31.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0,256.08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31.74 万元;2020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7.3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7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2.32 万元;2020 年半年度公司业绩经财务部门测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600 万元至-1700 万元之间。鉴于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4
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ST 天首”变更为“ST 天首”;股票代码仍为“000611”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不变。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