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临 2020-40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5 月6 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天首发展”变更为“*ST 天首”,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11”,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 年年度审计
报告》(利安达审字[2020]第 2230 号),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654.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5.3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31.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为 40,256.08 万元。 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11 条的规定,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