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1-4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投资”)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请张孝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请解斌先生、何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请李鹤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中,总经理任期五年,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相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前述人员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董事会聘请前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如下:
1、张孝诚先生,男,1966 年出生,学士学位,历任青海冷湖矿区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甘肃敦煌律师事务所主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西南业务总部副总监,深圳航天智慧城市系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夏万卷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孝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解斌先生,男,1978 年出生,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干部,华福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旗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杭州云算信达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解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何帆先生,男,1984 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英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川财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深圳前海中迪禾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何帆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李鹤梅,女,1984 年出生,学士学位。曾任天明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负责人,河南同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李鹤梅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