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6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8年5
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确定1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万份;同时,公司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尚有3人获授52万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对前述共计7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内容说明
内容 说明
注销股票种类 股票期权
注销股票股权数量 77万份
注销股票期权占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26.55%
注销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0.26%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系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正常调整,不存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同时,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正常履职,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的期权,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就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正常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况。
对于该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股票期权行权所涉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数量的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不存在不得行权的情形,行权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符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实施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行权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中迪投资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中迪投资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股票期权行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