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09 证券简称: 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 2018-5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2018 年 4 月 23 日,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金控集团有
限公司提出的书面提议增加了部分临时提案,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 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北京
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5 月 2 日~2018 年 5 月 3 日,其中: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18 年 5 月 2 日 15:00—2018 年 5 月 3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9 号中纺大厦 3 层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4 月 24 日
5.召集人: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 董事长、总经理李勤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代表股份 81,966,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7.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4 名,代表股份 81,956,9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7.39%;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0.003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 表决情况:
同意 81,95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
反对 9,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 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431,115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0%;
反对 9,6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0%;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81,95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431,115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0%;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三)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81,95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431,115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0%;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四)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81,95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431,115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0%;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五)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1,95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431,115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0%;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根据政府土地公开招拍挂情况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参加国
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拍挂活动的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1,95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431,115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0%;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通过。
(七)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1,516,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5%;
反对 449,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91,04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5.24%;
反对 449,66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4.7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 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通过。
(八)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1,516,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5%;
反对 449,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91,04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5.24%;
反对 449,66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4.7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九)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1,516,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5%;
反对 449,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991,04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5.24%;
反对 449,66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4.7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1,95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431,115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0%;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成都中迪金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6,462,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5%;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462,09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5%;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81,956,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431,115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0%;
反对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