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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控股: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华媒控股: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拟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在担任公司2019-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19-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2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的报酬为 130 万元,年
度内控审计报酬为 30 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91 人,注册会计师 62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6 人。

  业务信息: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0,33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3,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85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36 家,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 11,06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洪烨,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光照,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亚进,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复核上市公司 12 家,复核挂牌公司 14 家。
  2.诚信记录

  近三年,前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序  姓  处理处  处理  实施

号  名  罚日期  处罚  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中国证 对在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至
    洪  2022 年 监督 监会江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业务承接程序不当、
1  烨  1 月 5 管理 苏监管 户用赊销电站业务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及存货监
        日      措施  局      盘程序执行不当等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
                              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参考其他上市公司、同行业及公司历史审计费用等,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经综合比较,预计 2023 年报审计费用为 130万元,2023 年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与上期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提供了专业、负责、严谨的审计服务,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监事会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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