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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华媒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3 月 16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一)15:00 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剑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531,552,16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2.23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7 人,代表股份 529,835,96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6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85,3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股东授权
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29,450,61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71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716,20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716,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68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张剑秋、张韶衡和独立董事章丰,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曹国熊、傅怀全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已向公司请假。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其一、胡眠秋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高坚强。同意股份数 530,815,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

  1.02 候选人:毛巍。同意股份数 530,815,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


  1.03 候选人:邵双平。同意股份数 531,447,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高坚强。同意股份数 97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57.0505%。

  1.02 候选人:毛巍。同意股份数 97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57.0505%。

  1.03 候选人:邵双平。同意股份数 1,611,3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8880%。

  表决结果:均当选。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2、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2,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4.9143%;反
对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085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9984%;反
对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001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张剑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剑秋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实际控制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256,177 股,占总股本的 48.07%,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40,194,438 股,占总股本的 3.95%,张剑秋持有本公司 76,275 股,占总股本的0.0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其一、胡眠秋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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