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020 年 4 月 24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5:00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
2020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方
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二项临时提案:《关于提名裴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李宏娅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剑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631,162,5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1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11人,代表股份631,126,5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85,3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股东授权
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630,741,2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7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92,8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1 人,代表股份 956,8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56,8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6,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秋,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张韶衡,监事陈军雄,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其一、林超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162,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162,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162,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162,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126,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6,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741%;反对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2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追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196,1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771,977 股,占48.13%)、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 40,194,438 股,占 3.95%)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126,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6,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741%;反对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2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162,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0,741,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6,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741%;反对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2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张剑秋(持有本公司 76,275 股,占 0.0075%)、张韶衡(持有本公
司 77,175 股,占 0.0076%)、郭勤勇(持有本公司 76,875 股,占 0.0076%)、于
国清(持有本公司 77,325 股,占 0.0076%)、高坚强(持有本公司 77,700 股,占
0.0076%)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提名裴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162,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8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