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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办: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顺利办      公告编号:2019-028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至2019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8号宝盛广场C座1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彭聪先生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12人,代表股份343,486,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799,353股的44.8534%。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343,427,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799,353股的44.8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799,353股的0.007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杰利律师、沈旭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3,43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476%;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43,43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476%;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3,43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476%;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3,43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476%;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3,43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476%;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343,43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476%;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3,43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476%;反对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杰利律师、沈旭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