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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2023 年末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427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7 人。

  (7)审计收入: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94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6.5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98 亿元。

  (8)业务情况: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1 家(含 H 股);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0.68 亿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3年 12 月 31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7,694.34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4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均已整改完毕。18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人次、
自律措施 4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莘延成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
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淑琴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
审亚太执业。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从业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悦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3 年
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2 年以上,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及 14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提供年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 235 万元,其中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亚太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