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8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销售金、银制品,黄金、白银的提纯,模具的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金银饰品的加工;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贵金属租赁;金银珠宝产品信息咨询服务”。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金、银制品,黄金、白银的提纯,模具的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金银饰品的加工;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贵金属租赁;金银珠宝产品信息咨询服务;矿山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内项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矿山工程技术咨询、技 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金、银制品,黄金、术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白银的提纯,模具的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金银饰品的加工;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贵金属租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赁;金银珠宝产品信息咨询服务;矿山工程技术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咨询、技术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市场主体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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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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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作。 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
审查和决策等程序,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审查和决策等程序,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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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 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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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 第一百一十四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 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
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红。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策: ······
······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
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
······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前, ······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结合公司当期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提出公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
司年度或者半年度的现金分红建议和利润分配 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 5、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公司电话、 润分配:
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
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 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 留意见;
会审议通过,同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2)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 (3)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或者比上年
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 同期下降 50%以上;
出现金分红预案,或因特殊情况最近 3 年以现金 (4)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 3 年年均净利润 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发生。重大投资计
的 30%的,公司应当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的同时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
详细披露并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建资产或者其他经营性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现金需求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