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9-051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4 日
收到公司股东王小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赵满堂先生发来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79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王小荣、赵满堂。
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王小荣 21,600,000 3.13% 0 21,600,000
赵满堂 57,500,000 8.33% 0 57,50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以及股东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王小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赵满堂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79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与本次减持相关的承诺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说明
1、本次拟减持股东赵满堂先生于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
出承诺:“本人在本次重组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本人基于本次交易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将承担上述限售义务。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赵满堂先生不存在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关于是否存在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说明
本次拟减持股东王小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赵满堂先生不存在以下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王小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赵满堂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王小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赵满堂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