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4-013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
下午在公司 18 楼第Ⅱ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分别为胡启金、韩卫宁/Han Weining、蓝江、伍阳、徐巍、邱啟华,独立董事竹怀军、卢佳义、莫玲。
(四)会议由胡启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选举胡启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换届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由胡启金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选举韩卫宁/Han Weining 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选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胡启金、韩卫宁/Han Weining、蓝江、伍阳、徐巍,召集人:胡启金
2、提名委员会:胡启金、韩卫宁/Han Weining、竹怀军、卢佳义、莫玲,召集人:竹怀军
3、审计委员会:胡启金、伍阳、竹怀军、卢佳义、莫玲,召集人:莫玲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胡启金、邱啟华、竹怀军、卢佳义、莫玲,召集人:卢佳义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韩卫宁/Han Weining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及董事会议通过,公司聘任邱啟华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运绍、蓝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及董事会议通过,公司聘任朱运绍为公司财务总监,欧阳旭春为公司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及董事会议通过,聘任何俊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聘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董事会秘书何俊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 16 号
联系电话:(0751)8153162
传真号码:(0751)8535226
电子邮箱:shaonenggf@163.com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荣誉董事长、顾问的议案
陈来泉先生自 1993 年起至今一直在公司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第七届至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成功带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关键重要作用,做出了卓越贡献。
基于陈来泉先生在行业内具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对公司目前所处行业有深刻理解和对公司的卓越贡献。结合公司实际,为表敬意,公司聘任陈来泉先生为公司荣誉董事长、顾问,聘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董事长胡启金
胡启金:男,1978 年生,双学士,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韶能集团韶关南雄珠玑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韶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长。
经核查,截至目前,胡启金持有公司股份 49,627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条件。
2、副董事长、总经理韩卫宁/Han Weining
韩卫宁/Han Weining:男,1962 年生,澳大利亚国籍,在中国浙江大学取得无线电技术专业的学士学位及通信工程专业的硕士学位,并在澳大利亚获得澳大利亚特许工程师资质。历任Citect Corporation Limited(澳大利亚)董事及亚太区总裁,澳大利亚 MOX 集团执行董事,深圳兆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深圳兆伟恒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韩卫宁/Han Weining 书面承诺,作为公司总经理,为确保有充足精力
履职,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 2 个月内,辞去除公司之外其他相
关企业总经理等高管职务,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经核查,截至目前,韩卫宁/Han Weining 个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兆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612,134 股股份;韩卫宁/Han Weining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相关职务,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常务副总经理邱啟华
邱啟华:男,1969 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杨溪水第一级水电站(后更名横溪水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任,横溪水电厂厂长,大洑潭水电站筹建处常务副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韶关市溢洲水电站有限公司董事长,郴州市苏仙区翠江水力发电厂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韶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经核查,截至目前,邱啟华持有公司股份 72,53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4、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运绍
朱运绍:男,1967 年生,本科,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财务核算监管中心副经理,公司职工董事、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运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5、副总经理蓝江
蓝江:男,1982 年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韶关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部副经理、企管部副经理、人事监察部经理,韶关市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总经理助理,广东韶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韶关市国资委外部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经核查,截至目前,蓝江未持有公司股份;蓝江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任职,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条件。
6、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欧阳旭春
欧阳旭春:男,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公司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助理,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财务核算监管中心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阳旭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7、董事会秘书何俊健
何俊健:男,1985 年生,法律硕士,中级经济师。2010 年
5 月入职公司,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在公司证券事务部从事信
息披露事务工作,2014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俊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