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2-029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或“本院”)裁定重新强制拍卖、变卖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韶能股份”)第一大股东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利通”)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141,612,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1%。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执行裁定书》(2021)
【粤 03 执 7488 号之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观致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利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21)京中信执字第 00875 号执行
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 483141193.05 元及利息等,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华利通持有的“韶能股份”141612134 股股票(证券代码:00060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票份额占总股本的数量比例为 5%以上。
2022 年 6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10 时,本院在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上述股票,起拍价为人民币 611421009.46 元,最终由竞买人深圳方富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3UX31,下称“方富实业”)以人民币 1305421009.46 元竞得上述股票。但方富实业未交纳上述股票的剩余拍卖价款。
本院认为,因买受人方富实业未在指定期限内交纳拍卖财产的剩余价款,本次拍卖未能成交。对买受人方富实业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 6000 万元,依法不予退还。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造成本次拍卖的目的难以实现,故上述股票应重新拍卖,方富实业不得参加竞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重新强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华利通持有的“韶能股份”(证券代码:00060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41612134 股股票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