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2-017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利通”)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41,612,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
二、目前本次司法拍卖事宜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司法拍卖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若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将华利通持有公司股份141,612,134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
华利通持有的公司股份 141,612,134 股。
(二)拍卖时间
2022 年 6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10 时止(延时
除外)
(三)起拍价
1、524,814,568.60 元(该价格为展示价格,以实际起拍价为准;2、实际起拍价为拍卖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乘以 85%;3、保证金:60,000,000 元;4、增价幅度:2,000,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二、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
为控
股股 是否 拍
股 东或 本次司法拍 占其 占公 为限 卖 拍卖
东 第一 卖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售股 开 截止 原因
名 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及限 始 时间
称 东及 比例 比例 售类 时
其一 型 间
致行
动人
2022 《广东省
202 年 6 深圳市中
2 年 月 17 级人民法
华 第一 65.69 13.11 无限 6 月 日 10 院执行裁
利 大股 141,612,134 % % 售股 16 时止 定书》
通 东 日 (延 (2021)
10 时除 粤 03 执
时 外) 7488 号
本次是法院第一次对华利通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进行的司法拍卖,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关于第一大股东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的说明
① 根据华利通于2022年4月以官网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发出《韶能股份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情况》,华利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如下:
“A、截止至2022年3月24日,华利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案件情况如下:
因西藏银行与拉萨宝创金融8亿元借款合同纠纷事宜,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华利通、中山
润田公司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冻结中山润田旗下中炬高新股票2724万股。目前该股份被西藏法院以抵债方式强制过户。
因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观致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利通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信达金融租赁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华利通作为该债权的担保人,以其持有的1.41亿股韶能股份股票作为抵押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质押给信达金融租赁的1.41亿股股份已被其冻结。
B、截止到2022年3月28日,华利通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如下:
借 款 余 借 款 起 始 借款到期 借 款 情
序号 借款人 金融机构
额 日 日 况
深圳华利通 深圳前海东方 2019/12/3 2022/12/3 欠 付 息
1 投资有限公 创业金融控股 5亿元 1 1 4300 万
司 有限公司 元
注:该笔债务因逾期利息,机构宣布提前到期。”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
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能获悉华利通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2)华利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被司法拍卖事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事宜尚处在公示阶段,拍卖尚存在不确
定性。如本次司法拍卖导致华利通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或因被动减持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